2015年8月11日 星期二

【公告】《月之潮》現狀說明

大家好,這邊是Narrator遊戲製作社團
今天我們很遺憾地宣布一件事情
年初我們與「未見遊戲」合作開發的作品《月之潮》
由於對方於七月以來,已經有多項違約事實
且我們依照合約以書面通知後,對方並未在期限內改善
依照合約規定,我們已於8/9號寄送合約終止通知
並已在8/11日確實送達

送達前後我們多次嘗試聯絡對方,希望對方以官方身分發公告
並要求對方妥善處理募資、玩家間的問題
但對方避不連絡,也不作任何回應
這裡只能自行公告
「目前Narrator已與未見遊戲沒有任何合作關係」
另外,該作品相關的繪師也分別於七月離職
兩任助理兼窗口也已於七月離職

感謝所有支持我們的朋友,沒能完成作品是我們最大的遺憾
也謝謝Erotes Studio,同為AVG製作團隊,給予了許多建議與鼓勵

當初相信我們社團的製作能力而贊助此企劃的支持者們
對不起,這次我們選擇了一個錯誤的合作對象

我們也已通知企劃相關的工作室、配音員等人
在此也呼籲所有與袁先生有簽約,且對方並未履約的受害者
聯絡自助會的維尼或是我們,共同商討應付策略

目前仍努力試著連絡製作人,但在對方完全不回應的情況下
我們擅自公布對方的連絡方式,則有觸犯個資法的疑慮
在這邊附上該公司(?)的相關網頁


此外,若未收到回饋品,flyingV也有以下申訴管道:
接下來我們會在工作、創作允許的範圍內
盡全力要求對方履行與大家的約定,或是退款

晚些還會就更新一篇,以Narrator的身分與大家說明事情始末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 以下附上解約信函內容:


O甯先生 鈞鑒
 台端於民國OOOOO日與張OO、張OO、張OO簽訂商業開發合作開發契約書,以及同年OOO日、OOO日補訂商業合作開發契約書附約,雙方約定共同開發手機遊戲產品《月之潮》。至OOO日,已有多項違約事實。且我方以書信通知改善事項(存證信函000136號)後,台端並未於十五日內改善。今依約書面告知台端,我方三人即日終止與台端所簽訂之一切合作契約。另要求台端於函到後七日內撤除我方所提供之一切內容(包含但不限於原案、人設、腳本、音樂、音效、文案、程式),並主動聯絡我方,商討後續賠償事宜。請台端務必於期限內解決,以免訟累,特此奉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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